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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皓 发布时间:2018-06-08 17:28 点击:

各系、实验室(中心):

根据国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陕西省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苑伟政 朱继宏

副组长:蒋建军 常洪龙 张映锋

成  员: 常智勇 周计明 虞益挺 司书宾 陈登凯

 张定华  余隋怀  宁方立  袁小庆

田锡天   许英杰  马尚君

苟秉宸 初建杰

冯永涛 祝晶华 杨省

责:执行上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201861118日,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对所属的场馆设施,实验室(中心)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同时,建立起本单位的自查材料和安全隐患化解台账,撰写自查工作报告(样式见附件1),于622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二)互查阶段

201861825日,学院抽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5支检查小组,分别对各单位敏感区域,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安排见附件2);625日前学院根据各单位自查工作报告和互查结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专项检查

2018629日前,校机关各业务处(科管部、国资处、保卫处、后勤办、基建处、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分别根据自身工作业务范围,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各单位加强隐患整改,并落实验收。

(四)现场督查

2018714日前,学校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学院进行现场督查。

(五)落实整改

根据学校专项检查和现场督察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三、检查内容

①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②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③安全教育培训与开展;④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与演练;⑤重点区域及场所的消防设施与消防安全管理;⑥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场所的管理;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⑧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与管理;⑨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

四、激励措施

对全年历次安全生产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在今后的实验室等建设中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相应的经费支持;对表现突出的个人,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计划统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学校以及学院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自查以及整改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的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加强管理重点研判,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无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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